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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竹南鎮竹南國小學校人員資通安全守則
103年1月3日資訊小組會議通過
109年3月1日資通安全委員會議修正
1、目的:為落實苗栗縣竹南鎮竹南國小(以下簡稱本校)資訊通訊安全作業,維護資訊及處理設備之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,特訂定此守則。
2、範圍:本守則適用於正職人員與約聘(僱)人員。
3、作業守則
3.1電腦應設定密碼確實保密。
3.2電腦應使用螢幕保護程式,設定螢幕保護密碼,並將螢幕保護啟動時間設定為10分鐘以內。
3.3電腦之作業系統漏洞應即時更新修補。
3.4電腦應安裝防毒軟體並即時更新病毒碼。
3.5應定期將重要資料備份存放。
3.6除管理需求及經授權外,禁止使用密碼破解、網路監聽工具軟體,並不得突破他人帳號,中斷系統服務。
3.7不得在任何公開的新聞群組、論壇、或公佈欄中透露任何有關本校資訊細節。
3.8在丟棄任何曾經儲存本校資訊之電子媒介前,應將電子媒介中的資訊刪除,並徹底消磁或銷毀至無法解讀之程度。
3.9敏感等級(含)以上資訊之紙本文件若不再使用時,應以碎紙機銷毀該份紙本文件,並刪除電子檔。
3.10重要機密文件或合約,應妥善保存;若為電子檔案應考慮設定保護密碼。
3.11開啟來路不明之電子郵件及其附件時應謹慎小心,以防電腦中毒。
3.12當有跡象顯示系統可能中毒時,應儘速通知相關人員。
3.13禁止濫用系統及網路資源,複製與下載非法軟體。
3.14應遵守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範,保護個人資料使用之合法性及機密性。
4、密碼使用原則
4.1應保護通行密碼,維持通行密碼的機密性;資訊系統之系統管理者應至少每6個月更換密碼一次,一般資訊系統之使用者應至少每年更換密碼,並禁止重複使用相同的密碼。
4.2應避免將通行密碼記錄在書面上,或張貼於個人電腦、螢幕或其它容易洩漏秘密之場所。
4.3當有跡象顯示系統及通行密碼可能遭破解時,應立即更改密碼。
4.4通行密碼的長度最少應有8位長度,且應符合密碼設置原則。
4.5密碼設置原則,應儘量避免使用易猜測或公開資訊為設定:
4.5.1個人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。
4.5.2機關或單位名稱識別代碼或是其他相關事項。
4.5.3使用者識別碼、使用者姓名、群體使用者之識別碼或是其他系
統識別碼。
4.5.4電腦主機名稱、作業系統名稱、或電腦上使用者的名稱。
4.5.5電話號碼。
4.5.6英文或是其他外文字典的字彙。
4.5.7專有名詞。
4.5.8空白。
5、電腦軟體版權之使用與管理
5.1禁止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軟體,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。
5.2本校資訊機房伺服器所使用之電腦軟體均須具有合法版權,人員不得私自安裝非法電腦軟體。
5.3本校人員若有安裝機房伺服器軟體需求時,需填寫「資訊服務申請表」,經權責主管以上核准後,始得執行安裝。
6、保密協定
6.1本校人員應填具「保密切結書」,承諾任職期間,因職務上所獲悉之任何資訊或持有之資料、檔案、技術、財務或業務上之機密,非經主管授權不得對外透露或加以濫用。
7、公告與實施
7.1本守則由本校資訊安全委員會通過後公告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7.2本校員工若未遵守上述規定或資訊安全政策及程序者,得依相關懲戒程序置違紀人員。